身為註冊之期貨經紀商(Futures
Commission Merchant),需達成期貨交易經紀組織和國家期貨協會(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
/ 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之嚴格財經與日報表要求,除達到所需之嚴格要求外,更超越其水準之上。 所有委託人資金皆存放於三A等級之金融機構,現今將委託人資金存放於各個不同銀行,包括花旗與富利銀行(Citibank
/ Fleet Bank)。將委託人資金存放於銀行中之目的為交易所需,絕非用於企業之行政支出或其它投資目的,聯邦保險銀行唯有於委託人交易所需或其自身要求時對其帳戶提領資金。 在極非可能發生之破產情況下,所有委託人資金皆合法保護及契約存證寄存於三A等級之金融機構,目的在於保護委託人因管理失當或錯誤之交易決定而導致破產,此項措施較其餘對委託人之保護形式如精準債券報表14(Fidelity
Bond Form 14)更形優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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